《閱微草堂筆記·虐婢之報》“東光霍從占言”原文與翻譯
東光霍從占言:一富室女,五六歲時,因夜出觀劇,為人所掠賣。東光的霍從占說:有個有錢人家的女孩,五六歲時,因晚上外出看戲,被人拐賣。
越五六年,掠賣者事敗,供曾以藥迷此女。過了五六年,拐賣她的人被捉住,招供出曾用藥麻醉這女孩。
移檄來問,始得歸。官府發(fā)下布告追查,女孩才得以解救回家。
歸時視其肌膚、鞭痕、杖痕、剪痕、錐痕、烙痕、燙痕、爪痕、齒痕遍體如刻畫,歸來時只見她遍體鱗傷,鞭痕、杖痕、剪痕、錐痕、烙痕、燙痕、爪痕、齒痕布滿全身,就像刻上去的一樣。
其母抱之泣數(shù)日,每言及,輒沾襟。她母親抱著她哭了幾天,一提起就淚流滿襟。
先是女自言主母酷暴無人理,幼時不知所為,戰(zhàn)栗待死而已女孩說那女主人殘酷兇暴,毫無人性,自己年紀小,不知所措,只有膽戰(zhàn)心驚地等死。;
年漸長,不勝其楚,思自裁。年紀漸大以后,實在受不了毒打,就想到自殺。
夜夢老人曰:“爾勿短見,各烙再次,鞭一百,業(yè)報滿矣。”果一日縛樹受鞭,甫及百而縣吏持符到。一次,她夜里夢見一老人對她說:“你不要自尋短見,再被烙兩次,打一百鞭,業(yè)報就滿了。”果然有一天,她被綁在樹上鞭打,剛打到一百鞭,縣吏就拿著文書到了。
蓋其母御婢極殘忍,凡觳觫而侍立者,鮮不帶血痕;回眸一視,則左右無人色。故神示報于其女也。原來這女孩的母親對婢女極其殘忍,那些戰(zhàn)戰(zhàn)兢兢侍立身邊的丫頭,很少有身上不帶血痕的;只要她回眸一看,左右的人就嚇得面無人色,所以神明就在她女兒身上顯示報應。
然竟不悛改,后疽發(fā)于項死。但她竟然不思悔改,后來脖子上生毒瘡而死。
子孫今亦式微。她的子孫現(xiàn)在也衰落了。
從占又云:一宦家婦,遇婢女有過,不加鞭捶,但褫下衣,使露體伏地。自云如蒲鞭之示辱也。從占又說:有一位官太太,遇到婢女有過失,不加鞭打,只是脫去褲子,讓她裸體躺在地上,自稱這和“蒲鞭示辱”一樣。
后患顛癇,每防守稍疏,輒裸而舞蹈云。后來得了癲癇病,家人如看管不嚴,她就要裸體跳舞。